河南每個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都將有省級區域醫療中心
9月27日,河南省衛生健康委下發《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全省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功能定位、職責任務、建設目標、建設周期等進行了明確。
區域醫療中心是根據區域醫療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選取一部分緊貼老百姓就醫需求的專業,在發揮優質醫療資源輻射引領作用的同時,讓疑難危重患者在區域內得到有效救治,也為實現分級診療創造了條件。
根據部署,河南省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共涉及心血管、神經、腫瘤、婦產、兒童、精神、呼吸、傳染病、老年醫學、口腔、骨科、創傷、眼科、康復、燒傷、消化、內分泌、皮膚、腎病、泌尿等20個專業;功能定位要求在醫療、科研、教學、人才培養、信息化等方面達到省內先進水平,具有國內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醫療機構,配合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發揮牽頭作用,引領區域醫學技術發展,帶動提升縣域醫療中心醫療服務能力。
《方案》明確,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遴選,原則上是從省轄市及非駐鄭省直三級醫療機構中選擇基礎較好的,在當地具有一定影響,基本接近設置標準的疾病專業類別進行建設。各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擇優推薦1~3個專業的建設主體單位(每個專業只允許推薦一個),形成推薦報告,并制定專業建設方案。非駐鄭省直醫療機構由所在省轄市統籌推薦上報。已取得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河南省醫學中心建設主體單位的醫療機構不再申報。
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每3年需進行一次屆滿復審。對未通過復審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且再次復審仍不達標的,將取消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資格、撤牌并通報當地政府,建設主體單位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來源:河南日報
記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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