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2021年醫療信息化相關政策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醫療領域快速發展的一年。在這一年,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獲得全面提速,醫療信息化提供了必要支撐。也是在這一年,國家出臺了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規,保障醫療數據及患者信息安全。本文盤點了2021年國家層面有關醫改、醫療信息化等法規、政策和通知,以饗讀者。
(1)關于印發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衛財務發〔2020〕30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明確了全面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預決算內容以及使用范圍等。其中,對醫院信息化建設作出要求,要求明確全面預算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公開內容,加強預算管理信息化建設,對預算全過程實現信息化管理。
http://www.nhc.gov.cn/caiwusi/s7785t/202101/28b018f8fc2749d3aa050822c72ab709.shtml
(2)關于印發公立醫院內部控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財務發〔2020〕31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明確了公立醫院內部控制適用范圍及概念內涵、內部控制目標及實施要求、內部控制管理職責、內部控制建設的主要內容、內部控制報告編制原則和報送方式、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實施主體及內容,提出公立醫院內部控制風險評估應當重點關注的內容。
http://www.nhc.gov.cn/caiwusi/s7785t/202101/1b6d1b06b398486082263107bb074801.shtml
(3)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 第2號)
發文機構:國家醫療保障局
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通過申請簽訂醫保協議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并明確了協議簽訂的基本條件和流程。關于互聯網醫院納入定點管理問題,文件中提出互聯網醫院可依托其實體定點醫療機構簽訂補充協議,其提供服務產生符合規定的相關費用,由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http://www.nhsa.gov.cn/art/2021/1/8/art_37_4243.html
(4)1月6日,關于印發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文機構: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要求尚無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國家級示范城市的省份中遴選確定第二批示范城市,使每個省份至少有1個示范城市。請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黑龍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推薦1個城市,重慶市推薦1個區作為候選城市。
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bc99f72828274cbf8472ec8636284cc6
(5)1月14日,關于聯通京津冀、長三角、西南五省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的通知 (醫保辦發〔2021〕4號)
發文機構: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聯通京津冀、長三角、西南五省等12個先行試點省際間的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具體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重慶、四川、云南、西藏等11個省(區、市)的統籌地區,以及貴州省本級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部接入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同時,開通1.02萬家跨省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和1.18萬家定點藥店,具體信息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查詢。
http://www.nhsa.gov.cn/art/2021/2/1/art_37_4337.html
(6)1月15日,關于印發病案管理質量控制指標(2021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28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相關質控指標開展病案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升病案質量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和病案內涵質量。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質控中心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培訓和指導,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指標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饋,指導醫療機構持續改進病案管理質量。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202101/ef6f9cc636344cb282038b42c5848615.shtml
(7)1月20日,關于印發新增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省份名單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7號)
發文機構: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務部辦公廳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 財政部關于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0〕40號)要求,經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審核,決定新增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西、海南、陜西、寧夏、青海、新疆等15個省份為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省份。截至《通知》發布時,全國共有27個省(區、市)開展普通門診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跨省直接結算試運行。
http://www.nhsa.gov.cn/art/2021/2/1/art_37_4338.html
(8)1月22日,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加強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規范化建設,統一基本操作規則、工作流程和藥品掛網撤網標準,統一醫保藥品分類和代碼,統一藥品采購信息標準,實現省際藥品集中采購信息互聯互通,加快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的藥品集中采購市場,建立健全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依法依規實行全網動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促進醫保信息平臺、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息共享。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1/28/content_5583305.htm
(9)1月26日,關于印發公立醫院成本核算規范的通知(國辦發〔2021〕2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明確了公立醫院開展成本核算的目的及適用范圍、會計基礎及原則、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同時明確了成本核算的分類及核算方法,成本項目及成本的分類,,成本核算單元的設置,成本核算報表體系,并明確要求強化成本核算分析。
http://www.nhc.gov.cn/caiwusi/s7785t/202102/e3fa2383ac944459b304c497359b07b1.shtml
(10)3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發文機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
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103/bf13037b5d2d4a398652ed253cea8eb1.shtml
(11)3月15日,關于印發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86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本標準針對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從智慧管理的功能和效果兩個方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分為0級至5級:0級是指無醫院管理信息系統;1級是指開始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醫院管理;2級是指初步建立具備數據共享功能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3級是指依托醫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初級業務聯動;4級是指依托醫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中級業務聯動;5級是指初步建立醫院智慧管理信息系統,實現高級業務聯動與管理決策支持功能。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03/10ec6aca99ec47428d2841a110448de3.shtml
(12)3月22日,加快培育新型消費實施方案(發改就業〔2021〕396號)
發文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醫保局、國家版權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郵政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國家知識產權局
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具體措施如下:(1)出臺互聯網診療服務和監管的規范性文件,推動互聯網診療和互聯網醫院規范發展;(2)支持實體醫療機構從業醫務人員在互聯網醫院和診療平臺多點執業;(3)出臺電子處方流轉指導性文件,完善技術路線設計,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4)探索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促進藥品網絡銷售規范發展;(5)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機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定點;(6)打通互聯網醫院和實體醫療機構的數據接口,逐步推動醫藥保數據互聯互通,促進健全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7)推動智慧醫療、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建設,形成便民惠民的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8)優先推廣針對急診死亡率高的心血管疾病的智慧監測和醫療服務。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3/25/content_5595689.htm
(13)4月6日,關于印發加強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21〕23號)
發文機構:國家醫療保障局
到2022年,基本建成基礎強、技術優、制度全、責任明、管理嚴的醫療保障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到“十四五”期末,醫療保障系統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保護制度體系更加健全,智慧醫保和安全醫保建設達到新水平。要全面推進網絡安全水平提升。主體責任明晰,監督管理機制完善,基礎設施完備,網絡安全技術能力、態勢感知、預警能力、突發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響應能力顯著提升,網絡安全有效保障。切實落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點保護要求,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急響應和恢復能力。進一步完善網絡結構安全、本體安全和基礎設施安全,逐步推廣安全免疫。加強內外網安全隔離,嚴禁醫保專網接入互聯網。
http://www.nhsa.gov.cn/art/2021/4/9/art_37_4834.html
(14)5月14日,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18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從六個方面部署了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重點任務。一是構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體系。打造國家級和省級高水平醫院,發揮公立醫院在城市醫療集團中的牽頭作用,發揮縣級醫院在縣域醫共體中的龍頭作用,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二是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趨勢。加強臨床專科建設,推進醫學技術創新,推進醫療服務模式創新,強化信息化支撐作用。三是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效能。健全運營管理體系,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四是激活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動力。改革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健全醫務人員培養評價制度,深化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五是建設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文化。大力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職業精神,建設特色鮮明的醫院文化,強化患者需求導向,關心關愛醫務人員。六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全面執行和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加強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公立醫院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質量,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6/04/content_5615473.htm
(15)5月24日,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國辦發〔2021〕20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深入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醫改經驗,強化改革系統聯動,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統籌疫情防控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繼續著力推動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著力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關于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級診療體系,《任務》明確:啟動國家醫學中心和第二批區域醫療中心試點建設項目,統籌謀劃推進“十四五”時期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推進醫聯體建設,加快推進分級診療體系建設,推動省、市、縣、鄉、村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均衡發揮作用;完善全民醫保制度,加快推進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6/17/content_5618799.htm
(16)6月1日,關于啟動2021年度二級和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307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所有二級公立醫院均須納入2021年度績效考核范圍。2020年在全國啟動二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各省(區、市)結合實際,逐步將轄區內二級公立醫院納入績效考核范圍;到2022年,建立較為完善的二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二級公立醫院全部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3g/202106/eaf7d6ee9fa94f9c8bdfb679ccca8356.shtml
(17)6月1日,關于成立推進分級診療與醫療聯合體建設工作專家組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301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成立推進分級診療與醫療聯合體建設工作專家組,對全國分級診療和醫聯體建設情況開展評估和督促落實等工作。專家組涵蓋衛生健康部門、醫保部門、財政部門、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長期從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醫院管理等方面的專家。專家按照“分區包段”原則,分組開展工作。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06/778b8abb2552464a9aa65dc26ba7d240.shtml
(18)6月8日,關于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國殘聯
《意見》第19條“加強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提出,要充分借助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慧醫療、移動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大力推進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創新發展康復醫療服務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優化康復醫療服務流程,提高康復醫療服務效率。積極開展康復醫療領域的遠程醫療、會診、培訓、技術指導等,惠及更多基層群眾。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d/202106/c1053bb207f94415aeb8f393b8716b8e.shtml
(19)6月9日,關于確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第二批國家級示范城市的通知 (國醫改秘函〔2021〕34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將天津市、山西省太原市、遼寧省大連市等17個城市確定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第二批國家級示范城市。據了解,2017年,北京市、上海市、河北省唐山市等15個城市被確定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首批國家級示范城市。
http://www.nhc.gov.cn/tigs/s7852/202106/ddc3d4e089d44416a13ddc1de4c1e31f.shtml
(20)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四號)
發文機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這部法律是數據領域的基礎性法律,也是國家安全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在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等方面做出了規定,為我國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治理體系指明了發展方向。這對醫療行業的數據合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6/7c9af12f51334a73b56d7938f99a788a.shtml
(21)6月10日,關于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的意見(國衛醫函〔2021〕126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中西醫結合工作納入醫院評審和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推動綜合醫院中醫藥發展。《意見》在“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建設”中明確,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與中藥房設置,加強縣級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建設,同時“應加強信息化支撐”:綜合醫院信息系統要支持中醫藥服務開展。設置互聯網醫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鼓勵提供互聯網中醫藥診療服務。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106/67753aa2310742969aa55b004bf46890.shtml
(22)6月15日,關于實施進一步便利老年人就醫舉措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311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聚焦老年人反映突出的就醫問題,研究制定了便利老年人就醫的十項舉措:設立老年人快速預檢通道;提供多渠道預約掛號服務;優化線上線下服務流程;提供便利的藥事服務;推行出入院“一站式”服務;加強住院老年患者管理;安排專人提供導醫服務;構建適老化就醫環境;加強對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就醫的宣傳引導;推動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06/f0378d1b6d4c48189f5457d8e3f902cc.shtml
(23)6月17日,“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發改社會〔2021〕893號)
發文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體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水平顯著提升,國家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與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努力讓廣大人民群眾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高質量醫療衛生服務。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7/t20210701_1285212_ext.html
(24)7月1日,人工智能醫用軟件產品分類界定指導原則 (2021年第47號)
發文機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藥監局在《指導原則》中,對人工智能醫用軟件明晰了定義,其是指“基于醫療器械數據,采用人工智能技術實現其醫療用途的獨立軟件。含人工智能軟件組件的醫療器械分類界定可參考本原則。”同時也對醫療器械數據做出明確定義,指“醫療器械產生的用于醫療用途的客觀數據,特殊情形下可包含通用設備產生的用于醫療用途的客觀數據。”
https://www.nmpa.gov.cn/ylqx/ylqxggtg/20210708111147171.html
(25)7月2日,關于印發醫療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1〕15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開辦診所不再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設置審批,直接辦理診所執業備案。同時,取消對診所執業的許可準入管理,改為備案管理。另外,國家衛生健康委將修訂診所基本標準,制定診所備案管理的有關辦法;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將診所納入本地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鼓勵各地探索有效監管的具體辦法。地方要向社會公開診所備案信息和醫師、護士注冊信息,依法將診所執業狀況記入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強化信用約束。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5/202107/74b4a0216cc14244aae4bd8d9ea122b2.shtml
(26)7月13日,關于加快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392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本轄區內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明確互認機構范圍、條件、診療項目(內容)及技術標準等,優先選取穩定性好、高值高頻的檢查檢驗項目進行互認。通知指出,有條件的省份之間可以聯合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實現跨省域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獨立設置的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納入互認體系,為區域內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檢驗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107/0439d0f61888438385ee1b20c9de9fc5.shtml
(27)7月14日,關于綜合醫改試點省份率先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國醫改秘函〔2021〕40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
決定在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等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以省為單位率先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試點省份要率先按照《意見》要求,圍繞構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體系、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趨勢、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效能、激活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動力、建設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文化,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統籌謀劃,分類施策,在2021年9月中旬前制定以省為單位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http://www.nhc.gov.cn/tigs/s7850/202107/55910f6305614bf1a1c830c18da2ffab.shtml
(28)7月30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 (國令第745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
文件摘要:《條例》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做出明確定義,即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國防科技工業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網絡設施、信息系統等。《條例》指出,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主管部門、監督管理部門應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規則,根據認定規則負責組織認定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及時將認定結果通知運營者,并通報國務院和公安部門。
http://www.gov.cn/zhengce/2021-08/18/content_5631807.htm
(29)8月10日,關于印發長期處方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1〕17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文件摘要:明確了長期處方的適用對象、開具長期處方的醫療機構等實施主體以及開具的主要流程等,根據患者診療需要,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一般在4周內;根據慢性病特點,病情穩定的患者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2周。從多角度提出要加強互聯網技術在長處方管理規范中的應用,比如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可通過互聯網復診等途徑在醫聯體內具備條件的上級醫療機構指導下開具、互聯網醫院提供長期處方服務等。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108/e8fbc0fa4bb6450b8ed0a8e9055a5b5e.shtml
(30)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發文機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
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要求: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應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處理生物識別、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敏感個人信息,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
http://www.gov.cn/xinwen/2021-08/20/content_5632486.htm
(31)8月25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 (醫保發〔2021〕41號)
發文機構: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
探索政府指導和公立醫療機構參與相結合的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公立醫療機構專業優勢,合理確定醫療服務價格。建立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發揮價格合理補償功能,穩定調價預期、理順比價關系,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醫保基金可承受、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可持續。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分級診療、醫療控費、醫保支付等相關改革,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形成綜合效應。
http://www.nhsa.gov.cn/art/2021/8/31/art_37_5896.html
(32)9月7日,關于開展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 (醫保辦函〔2021〕4號)
發文機構: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
2021年底前,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至少選擇一個統籌地區開展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可以提供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等五個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http://www.nhsa.gov.cn/art/2021/9/14/art_37_5938.html
(33)9月14日,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2021-2025年)(國衛醫發〔2021〕27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8項具體行動。要求到2022年,全國二級和三級公立醫院電子病歷應用水平平均級別分別達到3級和4級,智慧服務平均級別力爭達到2級和3級,智慧管理平均級別力爭達到1級和2級,能夠支撐線上線下一體化的醫療服務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智慧醫院,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形成,醫療服務區域均衡性進一步增強。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10/9eed14e125b74f67b927eca2bc354934.shtml
(34)9月23日,“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 (國辦發〔2021〕36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鼓勵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創新發展。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提供醫療、疾病、康復、照護、生育等多領域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逐步將醫療新技術、新藥品、新器械應用納入商業健康保險保障范圍。同時還需完善支持政策,厘清基本醫療保險責任邊界,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967.htm
(35)10月8日,關于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國醫改發〔2021〕2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要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逐步減少醫保基金按項目付費的比例,提高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按病種分值付費、按床日付費、門診按人頭付費等醫保支付方式所占的比例。到2025年,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或按病種付費的醫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條件的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的比例達到70%。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0/15/content_5642920.htm
(36)10月9日,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實施細則 (國衛辦醫發〔2021〕19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為指導各地做好醫院評審工作,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評審辦法》和《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于2020年制定發布了《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國衛醫發〔2020〕26號)(以下簡稱《標準》)。《標準》頒布實施后,在指導各地加強評審標準管理、規范評審行為、引導醫院加強自我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指導各地充分理解、掌握《標準》,運用《標準》開展醫院評審工作,指導醫院利用《標準》加強日常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實施細則》,供各地在評審工作中參照使用。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110/b9fceda937184f259ecae7ece8522d24.shtml
(37)10月9日,“十四五”國家臨床專科能力建設規劃 (國衛醫發〔2021〕31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
積極推動智慧醫療體系建設,加強人工智能、傳感技術在醫療行業的探索實踐,推廣“互聯網+”醫療服務新模式,爭取在手術機器人、3D打印、新醫學材料應用、計算機智能輔助診療、遠程醫療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110/cd03f50d5ea4400794524290baef05a3.shtml
(38)10月21日,關于開展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536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確定北京等15個省份作為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地區。試點時間為1年,試點任務包括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加強康復醫療學科能力建設;加強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養培訓;創新開展康復醫療多學科合作模式;探索完善康復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機制等7項。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d/202110/9af02fe668e74aa3a0271e425ef0ea58.shtml
(39)10月20日,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工信部聯電子〔2021〕154號)
發文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
要做強智慧健康養老軟件系統平臺,要通過實施智慧養老服務推廣工程,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及智能設備在居家、社區、機構等養老場景集成應用,重點打造家庭養老床位、社區助老餐廳、養老院等智慧化解決方案,創新互聯網+養老、“時間銀行”互助養老等智慧養老服務。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0/23/content_5644434.htm
(40)10月22日,關于進一步強化當前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1〕87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
核酸檢測機構要向社會提供24小時核酸檢測服務。要加強核酸采樣、送檢、報告各環節銜接,在保證檢測質量的前提下,發揮核酸檢測儀器設備最大效能,在規定的反饋時間基礎上,進一步縮短核酸檢測結果報告時間。特別是對“愿檢盡檢”人群的核酸檢測,要力爭在6小時之內報告結果,并通過信息化手段及時向群眾推送。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110/4867cef59e6540d6a3a3011239b02cfb.shtml
(41)10月26日,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
文件摘要:意見稿分為7章、41條,分別從醫療機構監管、人員監管、業務監管、質量安全監管、監管責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10/2d61135c53c54b9b9733cc2ef09e832b.shtml
(42)10月27日,“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國衛辦醫函〔2021〕538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到2025年,全國至少有1000家縣醫院達到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水平,發揮縣域醫療中心作用,為實現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打下堅實基礎。重點任務從兩大方面進行了部署:一是持續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做好縣域居民健康“守門人”。二是推動資源整合共享,發揮縣醫院“龍頭”作用。同時,提出重點建設四個領域五大中心。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11/6fb05c3d29ae4e72bce35f11180f0044.shtml
(43)10月27日,《國家衛生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管理規范》等21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國衛通〔2021〕10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
此次發布的行業標準名稱包括國家衛生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管理規范、國家衛生信息資源使用管理規范、血液產品標簽與標識代碼標準等。
http://www.nhc.gov.cn/fzs/s7852d/202111/ecc7f587d3264319a518e1bade4bf221.shtml
(44)10月29日,關于推廣三明市分級診療和醫療聯合體建設經驗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547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推進分級診療和醫聯體建設的8項重點任務,包括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對緊密型醫聯體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改革,推進醫聯體內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和醫聯體發展要求的薪酬制度等。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111/7deb2791d4974ffe82328dbc15eebbfd.shtml
(45)11月15日,老年醫療護理服務試點工作方案(國衛辦醫函〔2021〕560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確定部分省份作為老年醫療護理服務試點地區,旨在探索創新多元化老年醫療護理服務模式,積累老年醫療護理服務的機制體制和政策體系等方面的有益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全國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快速發展。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d/202111/5023db9c361b4e7f8c4bd6a735e6f4ac.shtml
(46)11月15日,“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規〔2021〕179號)
發文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
提出完善電子健康檔案和病例、電子處方等數據庫,加快醫療衛生機構數據共享。推廣遠程醫療,推進醫學影像輔助判讀、臨床輔助診斷等應用。提升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行為的監管能力,助推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c4a16fae377f47519036b26b474123cb.html
(47)11月17日,中醫醫院建設標準(建標〔2021〕84號)
發文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主要技術內容涵蓋7個方面,突出中醫藥特色業務用房建設需求,建設規模按病床數量分為6個級別,滿足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康復、教學、科研的全面發展,提高公衛防控能力,推進新時代中醫醫院建設,不斷提高群眾就醫獲得感。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11/20211130_763199.html
(48)11月18日,關于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高質量發展揭榜攻關申報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規劃函〔2021〕564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高校、科研院所、相關行業組織和企業等單位(單個或多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均可申請成為揭榜主體(原則上每個揭榜主體參與申報的攻關任務不超過3項)。鼓勵聯合申請,由1家單位牽頭,協作單位一般不超過3家。申請揭榜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研究攻關能力,對申請揭榜的任務有一定工作基礎,能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任務,并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拓展創新。
http://www.nhc.gov.cn/guihuaxxs/s7824k/202111/1cff53aa14724deca9696df773c3f03b.shtml
(49)11月19日,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醫保發〔2021〕48號)
發文機構:國家醫療保障局
從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費方式改革任務;到2024年底,全國所有統籌地區全部開展DRG/DIP付費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啟動試點地區;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全面建立全國統一、上下聯動、內外協同、標準規范、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新機制。
http://www.nhsa.gov.cn/art/2021/11/26/art_37_7406.html
(50)12月10日,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國衛辦醫函〔2021〕598號)
發文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規范了臨床靜脈用藥集中調配行為,保障用藥安全,促進合理用藥,主要適用于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建設和管理。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112/6fc8ae699c1f4fefb9e80a80d4f4fa55.shtml
(51)12月21日,“十四五”機器人產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規〔2021〕206號)
發文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部署了增加高端產品供給任務,重點推進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等重點產品的研制及應用。其中,服務機器人涵蓋手術、護理、康復、檢查等醫療康復機器人,助行、助浴、情感陪護、智能假肢等養老助殘機器人等。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28/content_5664988.htm
(52)12月21日,“十四五”醫療裝備產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規〔2021〕208號)
發文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共分為9部分,提出重點發展領域,主要包括診斷檢驗裝備、治療裝備、監護與生命支持裝備、中醫診療裝備、婦幼健康裝備、保健康復裝備、有源植介入器械等。《規劃》聚焦臨床需求和健康保障,強化醫工協同,明確大力發展“5G+醫療健康”,推動遠程醫療、智慧醫療、中醫特色醫療等新業態全面發展。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28/content_5664991.htm
(53)12月27日,“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
發文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在構建普惠便捷的數字民生保障體系里,要求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優化醫療服務流程,創造舒心就醫新體驗。建設一批醫療重大基礎平臺。加快建設醫療專屬云,推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數據共享互認和業務協同,建設權威統一、互通共享的各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
http://www.cac.gov.cn/2021-12/27/c_1642205314518676.htm
(54)12月27日,關于抓好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落實的通知(國醫改秘函〔2021〕67號)
發文機構: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
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監測評價機制,定期調度各地工作推進情況。具體監測內容為:重點監測評價地方各級醫改領導小組學習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加快推動實現大病重病在本省解決、常見病多發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等小病在鄉村解決,加快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新機制等有關改革情況。而監測評價方式分別為季調度、年通報和專項調研。
http://www.nhc.gov.cn/tigs/s7850/202112/59a0b62f76d744a38741a03141bd83b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