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互聯網診療,讓居家看病更安心
10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公開了《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醫療機構監管、人員監管、業務監管、質量安全監管方面做出了相應規定。其中,醫衛人員收入不得與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禁止統方、補方,不得違規轉介患者、指定地點購買藥品耗材等內容,受到社會關注。
近幾年,互聯網診療相關法規、文件陸續推出。比如,在2018年9月,《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集中發布。2019年8月,國家醫保局頒布《關于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疫情期間又出臺《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互聯網診療制度建設可謂緊鑼密鼓。
這些法規、文件,為互聯網診療劃定了路徑、掃清了路障。尤其是,醫保明確“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實行統一管理”,意味著互聯網診療也可以享受和實體醫療機構相同的報銷政策,這對患者在線上尋求醫療服務形成了真金白銀的鼓勵。但互聯網診療一直缺乏具體的監管規則,此次公布“征求意見稿”,有望盡快補齊這塊短板。
推行互聯網診療的初衷,既不是為了推銷藥品耗材,也不是與實體醫療機構搶病源,而是便于讓患者在網上獲得高質量的診療服務。因此,只有嚴肅制定包括監管措施在內的各種規章制度,才能將互聯網引入發展的正軌,避免出現“賺錢至上”等現象,也確?;ヂ摼W診療能夠像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實體醫療機構那樣,以惠及民生為己任,并固守基本醫療服務的公益屬性,為民眾提供優質的線上診療服務。
先有醫再有藥,藥為醫服務,是診療的基本規律。但在互聯網上,醫為藥服務的現象還十分普遍,體現在沒有處方就銷售處方藥,或者先開藥再補方,其目的不是為了診療,而是為了銷售藥品。此外,線上醫生指定地點購買藥品耗材等做法,也帶有促銷藥品耗材的目的。醫和藥本末倒置,互聯網診療就會變成藥品耗材的銷售渠道。類似現象須盡快加以糾正。
實體醫療機構治理“以藥養醫”的一些經驗,可以借鑒到對互聯網診療的監管。在“征求意見稿”當中,無論是規定診療收入不得與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還是禁止統方、補方等做法,均源自于實體醫療機構的管理經驗。在機構、人員、業務、質量安全等方面,線上醫療監管都可以參照實體醫療機構的管理辦法,并將線下診療的公益屬性和醫療質量,平移到線上。
互聯網診療的諸多獨特之處,也要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其中最突出的一點是,互聯網診療的醫患之間,是屏對屏而非面對面,資質缺失或不全的醫生,容易借機蒙混過關,強化醫師電子證照公示、注重保存診療過程線索,方能避免假醫生渾水摸魚。此外,實體醫療機構提倡使用AI醫生,人機密切配合可以大幅提升診療效率和質量,但在線上,AI醫生替代醫師接診,患者可能在毫無覺察的情況下受到糊弄,對此也應加以提防。
互聯網診療具有便捷、高效、全天候等優勢,是化解看病難和看病貴的尖兵利器。新冠肺炎疫情更加凸顯了互聯網診療的重要性,也使互聯網診療出現井噴式發展,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要想抓牢這次機遇,既要給予政策激勵,更需要嚴厲監管,兩方面共同發力,方能確?;ヂ摼W診療快速穩健發展,讓安心又省錢的居家看病盡早變成現實。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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