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0月底前實現省級醫院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
日前,浙江省召開推進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改革工作推進會,宣布將于10月底前實現醫學檢查檢驗結果區域互聯互通互認。
按照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的統一部署,在互認機構上,全省要求二甲以上醫院及獨立第三方醫學檢測機構間予以互認;二乙以下醫院對上級醫院要予以認可;城市醫聯體、醫共體內要予以互認。在互認項目上,全省首批明確了檢驗結果互認93項、影像檢查互認180項,占高頻檢查檢驗項目80%以上,今后還將結合實際動態調整。在互認規則上,對30天內符合規定的檢驗、檢查報告予以互認,并確定10種情形不受互認限制。
浙江省人民醫院承接了對全省檢查檢驗項目質量評估和互認項目的數字化編碼工作,對180個放射項目和93個檢驗項目開展互認編碼。浙大一院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平臺和基礎環境搭建,做好院內系統與省市平臺的對接,確保全院3個院區900多個醫生工作站互認系統覆蓋率達100%。
浙江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總額預算、結余留用、超支分擔”機制,醫院醫保費用年度清算時,醫?;饘厌t院應得的利潤足額給予撥付。他進一步指出,絕不會因為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導致醫院收入下降,而調減當年區域總額預算和單個醫療機構預算總額。
另據了解,12月底前,浙江省各市平臺將完成與省平臺對接,最終實現省市縣醫療機構間互聯互通互認。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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