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
發布時間:2018-04-30
前言
為促進和規范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明確醫院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和建設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規劃與信息司組織國內相關單位專家和技術人員共 60 余人,在《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明確醫院信息化功能和《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明確醫院信息化技術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 (以下簡稱《建設標準》) 。
為促進和規范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明確醫院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和建設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規劃與信息司組織國內相關單位專家和技術人員共 60 余人,在《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明確醫院信息化功能和《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明確醫院信息化技術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 (以下簡稱《建設標準》) 。
《建設標準》針對目前醫院信息化建設現狀,著眼未來 5-10年全國醫院信息化應用發展要求,針對二級醫院、三級乙等醫院和三級甲等醫院的臨床業務、醫院管理等工作,覆蓋醫院信息化建設的主要業務和建設要求,從軟硬件建設、安全保障、新興技術應用等方面規范了醫院信息化建設的主要內容和要求。《建設標準》分為業務應用、信息平臺、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新興技術等 5 章 22 類 262 項具體內容。第一章業務應用,包括便民服務、醫療服務、醫療管理、醫療協同、運營管理、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 9 類;第二章信息平臺,包括信息平臺基礎、平臺服務集成等 2 類;第三章基礎設施,包括機房基礎、硬件設備、基礎軟件等 3 類;第四章安全防護,包括數據中心安全、終端安全、網絡安全、容災備份等 4 類;第五章新興技術,包括大數據技術、云計算技術、人工智能技術、物聯網技術等 4 類。建設標準按照二級、三級乙等和三級甲等醫院提出了具體要求。二級及以上醫院在醫院信息化建設過程中,要依據本《建設標準》,符合電子病歷基本數據集、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范、以及基于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平臺技術規范等衛生健康行業信息標準,滿足《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 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和相關醫院數據上報管理規范的要求。婦幼保健院、專科醫院可參照執行。
特別感謝參與《建設標準》編制的每位編寫者,大家不辭幸苦、以嚴謹負責的態度完成了編制工作。但因水平有限,仍難免會存在疏忽之處,我們將在未來的工作中結合實際,及時充實更新相關內容,使《建設標準》更臻完善。
(原文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