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成立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人口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委機關各司局,委直屬和聯系單位:
為提高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水平,經委主任會議研究,決定成立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聘請醫學、人口學、信息學、工程學、數學、管理學、法學、社會學等相關領域28位專家為第一屆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名單見附件1)。專家咨詢委員會在國家衛生計生委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提供專業咨詢和決策參考,開展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相關研究。
附件:1.第一屆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名單
2.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章程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1月3日
附件1
第一屆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名單
主任:李蘭娟 浙江省科學技術協會主席、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傳染病診治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教授,主任醫師
副主任:
孟群 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主任、教授,中國衛生信息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傅征 總后衛生部原副部長、中國衛生信息學會副會長
翟振武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教授
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杉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院長、教授
王建民 清華大學軟件學院副院長、教授
王敬波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代 濤 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圖書館所館長、研究員
寧家駿 國家信息中心專家咨詢委員會員會副主任、研究員
劉保延 中國中醫科學院副院長、主任醫師
曲成義 中國航天工程咨詢中心科技委員、研究員
許劍毅 國家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主任、教授級高工
鄔賀銓 國家信息化專家組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通信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工程院院士
何華康 中國電子學會副秘書長、教授級高工
吳建平 清華大學信息網絡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張文燚 哈爾濱工程大學計算機學院院長、教授
李 玲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
陳 鋒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處長、研究員
周 民 國家信息中心電子政務外網工程辦常務副主任
歐陽北辰 北京經濟信息中心原總工程師、教授級高工
鄭曉瑛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教授
姜衛平 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
胡建平 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副主任
徐勇勇 第四軍醫大學衛生信息研究所教研室主任、教授
秦 海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進司副司長(正司長級)
郭啟勇 中國醫科大學副校長、附屬盛京醫院院長、教授
黃 勇 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華西醫院黨委副書記、教授
詹榜華 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總經理,高工
附件2
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是國家衛生計生委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咨詢機構,在國家衛生計生委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 人口健康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的宗旨是增進人口健康信息化戰略決策的科學化,積極有效地推動人口健康信息化發展進程。
第三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的職責是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的要求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委托,對國家人口健康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提出意見與建議,就提交領導小組審議的重要文件進行會前咨詢評議;就國家人口健康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對國內外信息化問題進行跟蹤和前瞻性研究;積極促進中外專家、教學科研單位、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等與人口健康信息化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五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設秘書處,掛靠在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劃與信息司,承擔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第六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是國家人口健康信息化發展政策與戰略制定工作中的高級顧問,應當具備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廣泛的社會聯系,是醫學、人口學、信息學、工程學、數學、管理學、法學、社會學等相關領域方面的專家,具有全局觀念和敬業精神,樂于為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服務。
第七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人選,由秘書處根據本章程第六條規定提名,報領導小組批準。
第八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人選,由秘書處根據上述原則和工作需要,組織對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進行提名,經征求各有關方面意見后,報領導小組批準。
第九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由領導小組頒發聘書,每屆任期3年,可以連任。
第十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的基本權利包括:在專家咨詢委員會內部,委員有充分發表自己意見和提出建議的權利;可以使用專家咨詢委員會提供的經費進行人口健康信息化重大問題調研;獲取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參加專家咨詢委員會組織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完成交付的研究和咨詢任務,對有關事宜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二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采取統一部署、分工協作、集中與分散相結合、以不定期舉行會議方式討論其職責范圍內的有關事宜,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采取考察、調研等方式開展工作,發揮委員個人專長和集體智慧。
第十三條 秘書處不定期撰寫專家咨詢委員會工作報告,向領導小組報告人口健康信息化戰略問題研究成果,反映委員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
第十四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行1次,由主任負責召集。必要時,可以就咨詢評議的問題舉行專門會議。
第十五條 全體會議應當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問題,聽取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 根據需要,專家咨詢委員會可以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門戶網站,向全社會征求有關意見和建議。
第十七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秘書處的事業經費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應當嚴格自律、清正廉潔,不得以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和商業宣傳,未經授權,不得以專家咨詢委員會名義組織活動。
第十九條 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不履行其義務超過兩次或者嚴重違背本組織章程的,經秘書處提議,由領導小組會議通過,可以取消其委員資格。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