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將實現雙向轉診
近日,江西省衛生廳出臺了《江西省高血壓病、2型糖尿病患者雙向轉診有關規定(試行)》,要求雙向轉診必須遵守分級醫療原則、就近轉診原則、自主選擇原則,同時,各醫療機構對轉診的患者要免收掛號費,并簡化相關手續,及時優先安排就診或住院。記者11月15日從九江市衛生局獲悉,我市將按照文件要求,逐步落實相關規定。
分級醫療原則,指的是高血壓病、Ⅱ型糖尿病主要由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診療,根據病情實施逐級轉診。經上級醫院治療后,符合下轉指征的病例,則轉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康復、護理支持與管理。就近轉診原則,即根據醫療機構區域布局,應按方便、及時、快捷的原則,引導患者就近轉診。自主選擇原則則要求首診醫療機構引導轉診時應當尊重患者的知情權,認真介紹可轉往的醫院及其專科情況,最終由患者自主選擇是否轉診及轉往的醫院。
據了解,符合轉診指征的,確定轉診后,醫患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知情同意書。醫療機構在上轉、下轉前,均需填寫雙向轉診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轉病例時應提供前期診療信息;上級醫院下轉病例時應提供檢查結果、后續治療方案及康復指導。同時,醫療機構必須填寫雙向轉診登記表,做好轉出、轉入登記,并做好相關信息反饋。
根據《規定》,各醫療機構對轉診的患者要免收掛號費,并簡化相關手續,及時優先安排就診或住院;對轉來醫療機構已做的檢查、檢驗結果,如已能滿足診療需要,應按照醫學檢驗檢查結果互認的有關原則予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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