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發展規劃要求加強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
發布時間:2013-10-30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信息化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本規劃是指導今后一個時期加快推動我國信息化發展的行動綱領。
《規劃》指出,要把加快信息化建設作為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途徑,把擴大信息技術應用作為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的重大舉措,把提高信息服務能力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撐。在發展目標中,《規劃》提出要逐步建成規范可共享的電子健康檔案與電子病歷,電子健康檔案覆蓋70%以上的城鄉居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實現全省范圍內即時結報。
《規劃》提出,要以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不斷提高醫療衛生等領域的信息化水平,為加快社會事業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要圍繞健全醫療服務體系的需要,完善醫療服務與管理信息系統,加快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為開展遠程醫療、遠程救治和推進優質醫療資源共享打下基礎。完善疾病和公共衛生事件直報系統和疾控管理信息系統,促進建立覆蓋疾控發源地、傳染鏈、病源譜和預防救治的應急響應體系。在中西部尤其是邊遠地區,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網絡化醫療輔導和診斷救治服務。逐步建立農村醫療急救信息網絡。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和信息服務系統的覆蓋范圍,為實現參合人口異地就醫和即時結報提供技術保障。
《規劃》提出的醫療衛生信息化發展重點包括: 建立完善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 適應醫療機構向群眾提供連續的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等服務的需要,完善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方便居民參與個人健康管理。 建立醫療機構管理信息系統。 針對不同層級醫療機構的功能,建立完善醫療機構管理信息系統,支持實行規范化的臨床診療路徑管理,提高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精細化管理和績效管理水平。 加強區域醫藥衛生信息共享。 開展區域衛生信息化試點,實現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基本藥物制度信息等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
《規劃》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完善產業政策、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加強標準化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拓寬對外合作與交流渠道,建立信息化發展和規劃實施的統計監測、績效評估、動態調整和監督考核機制,確保規劃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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